流产少女 (1/3)

迪尔出生在1953年美国西部的某个乡镇,那一天奇乐马戏团在大街上做了一些伟大的表演,观众的呐喊声大约持续了三个小时之久,似乎就在这一片欢呼声中他出生了。护士将他从母亲的胯下取出来时,他正在微笑,好像一个成熟的哲人,微笑总带一些诡异。年轻的护士叫达芙妮,今年刚满20岁,她怀过三次孕,结果都是流产,但是她因为相信爱情的缘故,结交了第四个男朋友,那是个中国男人,这个男朋友在迪尔出生的这一天,满脸疲惫和欣喜,叼着烟,正踱步在产房的外面,迫切的等待着孩子的第一声哭泣。

只是这一声哭泣还没有到来,迪尔的一生刚刚开始,他的微笑就触犯了某一个禁忌。这个禁忌只是在某个区域有效,现在刚好存在达芙妮的心中。她觉得自己腹中的孩子有点跳动,她清楚这种感觉,有一种死亡的恐惧侵袭了她——她认为这是她最后一次相信爱情,如今还深爱的那个中国男人,正在产房外面,他是迪尔的父亲,也是她肚子里这个小生命的父亲。所以迪尔的微笑让她感觉到一种类似胜利者的讥讽,她看到手术刀还在附近的灯光下,跳动的光芒好似召唤什么,她又精确的看了看婴孩,从脑袋一直扫过脚趾,这是一个完美的婴孩,床上刚刚生产过的女人也是完美的女人,所以他们都必须要死。

迪尔最终还是活了下来,他活在书本里又活在所有人的口中,大家深信他会成为一代文豪或者一个会犯罪又不会被抓捕的摇滚乐手,那是当他随着我从美国西部的某个乡镇,来到中国以后的事,大约十七八年,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

那时候我还在房间里拍打蟑螂,这算是人到中年之后唯一的乐趣。因为小时候受尽的苦头,随着时间的推移,你总要找到相对可行的报复方式,打死蟑螂就是一种,就像杀一个人,或者毁灭一个国度,通通可以在你扬起手并落下去那一刻实现。因此我还成了一个诗人,我写过许多诗,但记不得其中任何一句。大部分时候,我赤露着身体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偶尔也会开窗,晚风梳理你每一根毛发的感觉就像一个女人的手轻轻的抚摸你,这种感觉常常让我一个人莫名的流下眼泪。那时候我会抓住一只正在脚下飞速爬行的蟑螂,这东西非常机警,所以想要抓住它需要非常纯熟的技术,为此我花了六年功夫去锻炼这项技能。我抓住它的一只脚,或者触须也可以,等于抓住了它的全部和一生。我从不欣赏特别残忍的事,内心的反感无以复加,因为这个准则,我会让这只蟑螂在我的肩膀在呆一会儿,它极速逃命,它的小短脚快速的踩过许多危险区域,从我的锁骨到心窝再到大腿上,然后顺着小腿的腿毛一路飞行,经过我的脚趾落在地上。紧接着我光着的脚就会抬起来,很快的,嘶叫声都不会传出来,就汁液飞溅了。

之后我就可以写诗,我有一本厚厚的笔记本是从美国带回来的,我在上面写过七封给不同的女人的情书,每一封都棒极了,因为我总是那么深信爱情,所以每次写情书的时候我总是哭,这样,眼泪就会从我的眼角落下去,滴在几行特别重要的话语之间,我相信如此而来,所有的情话就变得具体而有分量,像飘荡无着的云彩突然被飞机的尾气抹黑。这七个女人当中的三个与我做过爱,其中两个曾经怀了我的孩子,迪尔就是她们其中一个人生的,有一个孩子却是死了。

所以当我的笔依然像十多年前划过粗糙的纸张时,那种厚实的历史感让我整个人兴奋起来,我觉得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可以写的好,当我从艾飞乐的墓中将这本曾被作为殉葬之物的笔记本带回来时我就是这么想的。(艾飞乐是个伟大的作家,死于饥饿。)

我将写好的东西用信封装起来,工整的填上收信人的名字和地址,贴上邮票,赤着脚走出院子,将信投进信箱里面。我就快乐起来,将右手的酒瓶提起往嘴里灌一些酒,只要一些酒我就可以醉一整天,但是我常常喝的更多。如果迪尔这时候从外面进来,就会举起他日渐强壮的手把我的左脸打的变形,他的右腿也很有力,我的腹部和脑袋都着过道,只是我并不在意——他一边痛苦的殴打他的父亲,一边会尖锐的叫着,你这** 衣服的死变态——说实话,我像一个善良人接受称赞似的,对这样的评价有点羞涩的脸红。

迪尔终归是个心软的孩子,才十六七岁吧,下不了重手:见我浑身淤青倒地不起后,会将我扶起来,拖着我往屋子里去,扔在客厅的地板上,扒开我的嘴巴往里面灌一些水,从医药箱里拿出治疗外伤的药膏,细细的给我涂上——每当他那么细心的做这些事,我总是很难伪装的毫不知情,但是随着年纪增长,我变得更加稳重而富有克制。我知道他还爱着我,我就心里高兴——做完这些,他便独自跑到楼上去,将房门锁起来。

我日复一日的写诗,又把它们寄出去,收件人永远是那个小偷,他叫汉森。认识汉森要从二十年前说起,那时候我还是个年轻人,不太擅长说话。为了克服这个毛病,我读了许多书,大部分是关于爱情的书,甚至曾有好几年的时间,我立志成为一个言情小说家,并为此做了许多的准备,只是后来没有成功罢了。

但是对于语言的练习我从没有停下,包括实际一些举措,譬如在某个酒吧的舞会上,我主动的搭着全场看来最漂亮的那个女孩子的肩膀,说一些称赞的话。这是我为自己布下的作业,它看起来更像一首练习的诗,那么稚嫩青涩,但非常美好。每当我的称赞起作用,我就感到开心,一种发至内心的快乐。这种感觉你不一定理解,就像你不擅长喝酒一般,而某一天酒精例外的对你不再充满敌意。事情就是这样,我每天做这样的事,说一些辞藻优美的话,有时候在酒吧,也会在街上,或者某个餐厅,你大声的称赞一个人女人,显得像一次预谋的表白。迎来的是周围许多人的掌声与女人划过你脸颊的巴掌,这看起来就像一个褒贬不一但注定成功的人生。

后来终究失败了,因为我和一个曾得到过我的赞许的女孩开始约会。那是个性感的女孩,在当地颇有些名声,她的照片有三次印在当地的小报上,照片上的她穿着总是非常少,并且总有另一个男人站在她的身边,而我不在意这些。我总是相信爱情,但是并不相信爱情属于我,既然如此,就不会为任何事感到忧虑。她叫披萨,在皇后酒吧跳脱衣舞,曾有一位著名的书法家在她的裸背上写过诗,后来她就出名了。我认识她纯属偶然,因为我并不去皇后酒吧,那里的消费太昂贵,这会让我的练习负担上额外的费用。那天我正经过,为着什么事情,却忘记了,她也恰巧从酒吧门口出来,白花花的肉体好像刺眼的光芒一样,是我近距离见过的最美的女人,那时我的脚不听使唤,就没再走了,我的嘴巴也不听使唤,总算还是由衷的说了一句,** 的美爆了。

这次并不是习作,也许就因为如此,话语充满了魔力,效果显而易见,我成功了。披萨站在酒吧的门口哭的很大声,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哭起来就不能停下,好像所有伤感的往事轮番在她的脑子里表演了一场又一场,表演完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五分钟。这哭声很美,引来了许多人,甚至保安和记者都被惊动了。于是我和披萨同时上了镜,这是她的照片第四次出现在小报上,这一次她身边的男人是我。

所以我们就开始约会,只是没有确切彼此说过,我们在一起了。我们确实在一起了,我们牵着手过马路,也在河边热吻,又在她的家里完成了几次不太成功的** ,因为每到真正进入的时候,我总是变得既无能又可笑。所以她常常哭,一哭就停不下来,但哭过之后又变得快乐,好像整个世界都没有难过的事。她喜欢做完爱光着身子起床,打开灯又打开窗,她说窗外的猫叫声很好听,好像发了情。

汉森就是在那段时间出现的,他的职业是一个小偷,一般不会杀人。按他的话说,劫财劫色与取人性命是不同的,财色是可以反复享用的东西,而性命却脆弱不可复制。只是他确实也杀过人,有一次摸进别人的房间时,他被早已准备好左轮手枪的房间主人射中了右腿,紧接着还要射他的心脏,汉森不能接受这样的方式死去,所以提前开了一枪,打爆对方的脑袋。这是后来他告诉我的,这使我认为他不杀人的准则是存在漏洞的,并且可以利用。

汉森在披萨的小花园里呆过许许多多的夜晚。那是我和披萨约会最频繁的时候,我们总是** ,又总是不成功,每一次我都会想起那书法家在她的背上写诗的情景,我觉得恶心。比失去肉体的贞操更让人难过的事,无非是精神也被** 且占有了。我从不认为披萨被谁占有过,但是我依然无法介怀。** 之后我们就开灯,她会光着身子到窗口抽烟,那时候她是完美的,她背影的形状无可挑剔,她哭过的脸像溪水一样反射着月光。那样我就开始写作,在凌乱的桌子上,我快速的写下一些东西,只是都不太完整。

小花园里的汉森呢,这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时期,他望着窗口站着的婀娜多姿的躯体,惊叹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美丽动人的女人。既如巧合,也像天意,披萨总是赤露在窗口的身体让汉森产生了误会,像一个放荡的女子勾引情夫,那种看似主动的举动,对汉森来说是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