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太阳宫 (1/3)

八百里火焰山,如同一个巨大无比的活火山群,每时每刻都有火山在不停喷发。

这里,地上几乎常年可见岩浆到处流动,地底更是不用说。

若是实力不够,赤脚走在这个地方,用不了多久你就能煮熟自己。

此地,很有来头。

是西游释厄传的一角,对,就是齐天大圣当年大闹天宫的时候,一脚踢到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炉火从天而降落,将这八百里地域化作无尽火山。

这里温度很高,室外气温就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六百多度,若是地下,随便一个地方都能上前,严重一点的甚至于能接近两三千的地步。

至于火焰山的中心,更是不得了,根据鸦族之人的说法,那里的温度和太阳无疑,实力不够的修士还没靠近就被彻底烧成光,钢铁这种东西在那个位子甚至于连慢慢融化的资格都没有,会如同水一般被瞬间气化。

呼~!

真特么的热。

一条很不起眼的岩浆支流里,李素卖力的游着。

金红色的岩浆,虽然说和水感觉差不多,但还是存在差别,游起来特别费劲。

太重了!

也对,毕竟本质上是泥土,不重在奇了怪了。

生活就是一本百科全书,能增长一个人的见识这话说的不错。

来到这里没多久,李素就收获了很多新的知识,开拓了自己的眼界。

首先,变成鱼一类的生物,在岩浆里很不得劲。

鱼在水中的优势,在这岩浆里完全发挥不出来,不但游得很慢就不说了,但凡岩浆流淌的位置急那么一点,就会被冲回去。

岩浆的性质很不一样,对力量的传导性很差,毕竟它太重了。

没办法,游了一会儿,怎么感觉都不太顺畅的李素,只能放开自己对细胞的控制,让生命自己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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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别说,没一会儿,他细胞就真给他整出了两个方向。

第一个,是线状蠕虫,有点神似蚯引,自身轻,岩浆重,通过大洞的方式前进。

这无疑很靠谱,在这恶劣的环境里,还真别说,不断是在岩浆里,还是在泥土里,都能很快的。

唯一不好的地方,大约就是体感极差,那种来回蠕动的方式,贼不适应,它变化好后,李素肝都疼了好久,被膈应的不行。

面对生理上的否定,细胞立刻开始构思了起来,很快给他整除了另一个方向。

不走湿生,走卵生。

变成了蛇类,根据熔岩的特性,身上长出了坚硬无比的鳞甲,让他能在岩浆里面通过鳞甲的震动前进,不仅如此,还演化出了很贴心的设计,它的脑袋顶部,有两百多个很小的空,那是呼吸循环系统,吸一口气,会流淌到身体每一个位置,通过气流在身体里面流淌,将堆积起来的过多热量排放出去,一次循环,大约可以潜入岩浆里面数个钟头。

不仅如此,李素的细胞还进化出了独有的感应系统,触感和声感方向。

毫无疑问达尔文要在这里,绝对会直呼内行,细胞演绎出了生命进化的精华。

可惜李素并没有生物学大脑,三秒钟新奇后,他就选着了上路。

路上他跑得贼快,直奔目标所在。

也没游多久,李素已经可以看到火焰山最中心。

那是一座燃烧着的山,通体都是金红色,无时无刻不在喷涌岩浆,可谓这里的源头。

巨大的山体,仅仅只有一个位置没有被熔岩覆盖,而那里正是鸦族的老巢,太阳宫。

提一嘴,太阳宫很有个性,妖族五王里面的描写,只有鸦王建立了这种宫殿,逼格很高,曾有人族看到,将它形象的画出来,弄在了人族教科书上。

宏伟、霸气、精致、华贵。

一点都不符合妖族的气质。

李素曾看过一眼,那黑白色的图画,现在想起来总觉得有点熟。

如今来到了这八百里火焰山深处,仔细一瞅后,他更加可以肯定了,这建筑结构,他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