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女孩 (1/3)

我想,我和姚菲儿从此就真的再也没有交集了吧,她注定只能是我生命中的过客。

其实如果我不是一名杀手,我完全可以,甚至我一定会主动去挽留姚菲儿,或者尽量地再和她多产生一些交集,可是这一切都只能是如果,因为我是一名杀手。

距离姚菲儿搬走已经有好多天了,在这些天里,我生活中唯一的变化就是填了辆新车——福特野马。

这车总是够低调了,至少比我以前的车低调很多,我想这下子鑫爷应该不会再对我的车有什么意见了。

说实话,我将自己大部分资产都用来买之前那辆车,为此我还差点去卖了一个肾。

将之前那辆车修理好后,再以超低价卖出,才有了这辆走私福特野马。

正当我手头拮据到快要连饭都吃不起的时候,鑫爷的一个电话拯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

可以说,鑫爷救了我一颗肾,因为我差点再一次考虑要不要去卖一颗肾。

是的,我又要做任务了,这意味着,我又将开始一段罪恶的旅行。

这次的任务没什么难度,目标是一个商人,据说是一个奸商。

我是狠奸商的,理由前面说过。

理论上说,他是该死的,但做这行越久,你越会发现没有谁是该死的,特别是当你见过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临死前跪在你面前哭泣忏悔绝望的样子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

当然,我不该过多地去考虑这些背离我“职业道德”的事情。

目标距离我住的地方不远,当我到达目标楼下的时候,发现他刚刚接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回家。我当然不是什么先知也不是有超能力的读心者,之所以知道他的女儿在上小学,是因为小女孩小小的身躯,大大的书包,天真的眼睛,甜甜的声音,可爱的笑容,我想,姚菲儿小时候也是这样子的吧。

我很淡然地走到男子的身后,没有刻意隐藏自己,也没有太过张扬。

他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什么,走路的姿势开始有些慌张,步速越来越急,拉住小女孩的手越来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