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 澳门共识 (1/3)

一六五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元新年前的那天上午,皮蒙特总督代表葡萄牙东印度公司帝汶殖民地,与澳洲联邦签订了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全称很长,叫《澳洲联邦与葡萄牙东印度公司帝汶总督辖区关于通商和军事互助的澳门会谈所达成的共识》,简称《澳门共识》,双方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确定了从几天前双方就开始洽谈的事项。

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第一,澳洲联邦将出动妮可号和骄傲号协助帝汶总督参与除陆地作战以外的军事行动,直到帝力港收复为止。

第二,双方将在开发帝汶总督辖区的各项事业中进行经济贸易方面的全面合作。

合作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允许澳洲联邦在帝汶成立依法纳税的澳洲独资公司外,还包括成立联合股份投资公司、航运、贸易公司、股份制的种植园和矿业开发公司等。

第三,双方将在各自控制的港口完全开放对方的货物贸易,没有定额限制并相互给予最优惠的税率。

第四,澳洲联邦在帝汶港附近的港口区域将拥有一个四平方公里的仓储保税区,在这个区域内,货物从保税区进入帝汶岛的税率参照第三条,澳洲负责保税区包括港口的建设和区域内的治安,并执行澳洲联邦的法律。

第五,双方均有在对方区域进行传教和从事各种文化交流活动的自由。

十二月三十一号下午,刚刚签订完协议的皮蒙特就召集了他的船队,正式开始了出征帝汶岛的各种准备工作。

现在,皮蒙特麾下一共有四艘大小船只,除了卡萨公主号、大天使号和曙光号外,还有玛格丽特女公爵的红湾号,后两艘是经过加强了的小型卡拉维尔帆船。

按照与澳洲联邦的约定,妮可号和骄傲号也将在完成贸易后加入这支进攻帝汶岛的船队。

根据计划,船队首先将驶往安汶,在那里,原葡萄牙帝力港的檀香商人德古斯也将参加这场远征,他的四条中型卡拉维尔帆船届时将加入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