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永恒的利益 (1/3)

这时有人叹口气说:

“问题是时间误差这么大,等咱们穿越过去以后,也许永历小朝廷估计都覆亡了”

“但是还有郑成功的台湾呢!好像坚持了二十多年,也许我们会遇到……”

人群里有人回应说。

“就算再晚一点,大陆很多沿海地区和岛屿,还有一些内地的地方,仍然有人在坚持抵抗!”

说这话的是任柯。

“对啊,哪怕历史上台湾被鞑子攻下后,台湾仍然有一半的军民流散海外不做亡国奴!一半人口呐!朱哥是这方面的专家,不信你问他!”

魏@宏也慨然喊到。

“不大明白你们俩说这些是个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这说明不是所有中国人都是像你们说的那样,是什么崇拜权威保守守土的怂人!”

“也不是什么缺乏开拓精神的人,更不是没有契约精神和平等精神。”

听到任柯和魏@宏的一唱一和的反驳,旁边的朱北国抚掌而笑,立刻对他们投去赞许的目光,便接着这个话题继续侃侃而谈:

“是啊,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各位,你们以为这是白说的吗?两千年前的思想,比卢梭伏尔泰早多了!谁说中国人这不行那不行的?所以,真如你们所说的那样,咱们华人能在全世界遍地开花繁衍生息,没有开拓精神是不可能做到的,具体到明末清初,那些不甘心做满清顺民的汉人难道不是富于开拓精神的人吗?!只是到了后来,汉人被各种有意识地打压和愚昧化,这个族群才越来越保守……好了,请大家回回神,好像再一次越扯越远了哈哈!”。

“各位,各位!请听我说几句……”

孙老用见朱北国一番话人让现场人们争论的气氛和缓了不少,赶紧用手指头敲了敲桌面,语气平缓地接茬说:

“这两个公约,哦,一个是公约另一个是章程,里面的精神我们必须、也应该坚持!至于有的同伴建议内外有别,我认为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的。哎!各位别急,先听我说完嘛。

毕竟,把一个理念写进法律文件很容易,但是要真正践行到位却需要一个过程,而且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当然了,在座各位也应当明白,所谓循序渐进只是技术手段而已,不能因为要循序渐进就止步不前,当前,我们想要践行公约的理念,首先应当写到纸上,大家签字并公布出来,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就根本谈不上去实践了。

而且我们应该清楚,如果我们不能真正践行咱们的这个公约,或者我们内部长期做不到位,那么我们建立的这个国家也好,我们的管理体制也好,将渐渐地失去凝聚力和活力,最终的结果就是人亡政息、内耗和分崩离析,我想,在座的各位都不愿意看到这个结局吧?

所以,我们至少应该努力让公约精神被彻底地贯彻在我们自己的内部,还有我们建立的国度里。

至于在此范围之外,我们也应该高举我们的理念的旗帜,面向那个新世界广交志同道合的朋友!毕竟,有朋友才有发展的空间,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在那个新世界,寻找和培养与我们志同道合的朋友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