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 文明冲突? (2/3)

也正是因如此,法律自然而然地成为社会秩序的源泉,加上文明的不断进步,也渐渐成为社会的公序良俗、正义与人类良知的体现。

显然,在基督教的语境里,神不是人,而且是无私且公正的,因此有信仰的立法者与神的这些约定,追求的是公正,而非人欲的权力和利益。

当然了,在无私公正的程度上,不同的历史阶段是有区别的,但大趋势一直是朝着‘法律神圣公正’这个方向走的,关于这一点,历史已经证明了的。”

“李律师的意思我明白了,只有与神立约,法律才能被人们信仰,法律才会被人们无条件地尊重与服从,人们也才会以遵纪守法为荣!”

“对对!钻法律空子这种事,从来都发生在没有信仰的机会主义者身上。”

“你们说的不对!什么叫机会主义者?钻法律空子难道有什么不对吗?如果这些法律是一群成王败寇、沐猴而冠的家伙们拿来统治我们的工具,有空子不钻那是傻瓜和万劫不复的奴才!!”

人群里突然有人愤然地叫喊道。

“没错,法律是人家拿捏我们的工具,作为韭菜中的一根,我们难道还要替镰刀洗白吗?”

“赞!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什么法律不法律的,不破不立!我记得是那个伟人说过的……”

“所以对于没有信仰的人而言,法律就是个工具而已,到时候要圆的要还是扁的,根据自己的统治需要随便捏呗,所以根本谈不上不神圣……”

“是哦!对于真正有信仰的人而言,钻与神的约定的空子?简直不可想象嘛……”

“所以说,这个后果就出现了呀!在有信仰的社会里,哪怕是国王,也不得不承认法律是神圣不可逾越的!因为国王也是人而不是神呀!”

“所以人家发展出‘王在法下’的思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嘛。”

“感觉这就是东方和西方的根本不同之处……”

听了大伙发表的各种议论后,李俊明觉得眼前这群人虽然文化程度各异,但真正论起大是大非的问题,还真的挺明白的,于是他提高音量继续说道:

“反之,如果法律不是来自于人与神的立约,而仅仅听命于国王们的意志,那么,这样的法律要么沦落成恶法,要么形同虚设,最终会被潜规则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