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7 与郑家的合作 (1/3)

一六六零年八月三日,中兴岛澳洲联邦通讯有限公司电报室收到一封来自冰霜女神号的电报,里面的内容很简单:

“致孙老及联邦参议院,发报人朱北国。

经过进一步协商,我们与金厦方面达成了三个方面的协议,第一项是武器采购协议:郑成功方面第一期计划采购五九式步枪一千支,子弹六万发,五九式手榴弹五千枚,第二代炸药桶一百个(包括加强型床弩),要求明年年初交货,合计贸易金额(含运费)三十二万两白银。

另外,郑家还将采购第一代五七式手榴弹一万枚,五七式步枪五千支,子弹十万发,价格按照五九式的六折支付,以优惠百分之四十的价格再提供第一代炸药包三百个,货物价值二十万两白银,澳洲联邦允许郑家以易货贸易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计算方法以市场价为基准进行……

第二项是有关非军火货物贸易的协议:郑家同意,其控制的所有港口对澳洲联邦的船只开放,并对运进金厦的所有货物免除所有贸易税收。

与之对等的是,郑家海外五大商号的船队也能自由进入澳门外海的大小万山岛港口进行贸易,澳洲方面除了提供武器外,还将根据郑家的需要,向五大商号出售香料、腌腊牛羊肉类、大米、面粉、白糖和包括印花布、玻璃制品等在内的其它澳洲农产品和工业品。

第三项是关于双方在吕宋的贸易合作:

郑家信字号船队和在吕宋的商号以及代理人在澳洲联邦的贸易船进入马尼拉港贸易时给予各种力所能及的协助,郑家在马尼拉的商号要协助澳洲联邦的公司进入马尼拉华人商圈……

两个小时后,中兴岛回电:白沙、澳钢、曙光三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此项贸易的金额和利润,在年终分红的时候对参与此次行动的人员给予特别奖励,此议案将在年底提交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另外,朱北国还有一封关于马尼拉的电报,汇报了自己与郑成功本人和其属下探讨马尼拉局势的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