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 主动泄密再一回(第二更) (1/3)

一直到傍晚,双方才交接完毕,吐蕃人额外拿出来三百多缗,折算那个不好的布和铜钱补的。

这可是三十多万钱,庄户们辛苦值了。

于是李易炒了麻油河螺肉,还有一些盐水煮的河螺。

炒的跟三哥、大哥、嫂嫂吃。

盐水煮的有壳,给庄子里的孩子吃着玩儿。

煮的时间足够长,寄生虫全干掉了。

吃这个东西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牙签,扎进肉里,另一只手的指头转动河螺,肉就出来了。

第二种是李易以前小时候吃,用钥匙后面那个孔,河螺尖的那一端插到孔里,一掰,掉一截。

把河螺大头的地方放到嘴里,一吸,肉就进嘴了。

庄上孩子们选择的是……两种齐上。

找工坊,让制作出来带小孔的金属片,然后用竹牙签插,如此出肉更容易。

之所以不吸,是因为吸多了嘴累,嚼的时候嘴吸麻了,品尝味道不够充分。

现在娃娃们吃东西也讲究品质了,虽然麻烦一点。

“大哥、三哥,赚到的钱,还是要走工部,魏尚书那里要多劳累了,帮着说一下。”

喝酒的时候对李成器和李隆基说。

他确实要花出去,二十多万缗,放在庄子上没用。

李易不需要用钱财来抬高自己的地位,他是正三品的文散官。

他拿出来好多对农事有帮助的技术,他还在应对蝗灾上出了大力气。

将心比心吧,李易觉得自己若是皇帝。

一年财政收入不到八百万,京城旁边有个庄子,今天二十多万、明天二十多万。

能不动心吗?那是钱啊,可以武装军队、修路搭桥。

就像沈万三……不不不,沈万三的事情是杜撰。

根据资料显示,沈万三活在元末明初的时候,并不是掏钱修城被朱元璋所杀。

“易弟,你是真舍得呀。”李隆基在感慨。

二十多万缗,刚到手,就要拿出来。

还不是买地、跟人合伙作买卖,是直接扔。

看易弟还有闲心专门炒河螺下酒,就知道他没把那些钱当回事儿。

“三哥,我就是喜欢赚钱时的感觉,尤其是坑吐蕃。